投资者关系服务
投资者关系联络 公司通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电子方式向公司股东提供及发布公司通讯。
*公司通讯是指公司为向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提供信息或提醒其采取行动而发布或将要发布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 董事报告、年度账目以及审计报告副本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b) 中期报告及其中期报告摘要(如适用); (c) 会议通知; (d) 上市文件; (e) 通函和 (f) 委任表格。
公司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用作选取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及/或要求印刷本的回条可透过以下链接下载:
同时,股东亦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下载上述通知信函及回条
供登记股东使用的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供登记股东使用的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如登记股东已提供其有效电子邮件地址,股东于每次公司发布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时[1]将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非登记股东应与代其持有股份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联络。
股东需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2],请填写及向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提交以上回条,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hinaredstar.ecom@computershare.com.hk,并注明股东姓名、地址以及提出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的要求。
[1]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发行人的证券持有人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或作出选择的公司通讯。
[2]请注意,收取未来公司通讯印刷版之指示由收悉股东指示当日起计一年内有效,此后将过期。